消防车通道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小于4米,3层以上的出租屋要有第二安全出口,灭火器、消防水桶、防烟面罩、安全绳必不可少……26日,洛阳市举行2014年消防工作会议,会上下发的《全市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实施方案》显示,即日起至4月30日,洛阳将重点排查、整治城中村及“九小”场所火灾隐患。“九小”场所指小商场、小学校(幼儿园)、小医院、小餐饮场所、小旅馆、小歌舞娱乐场所、小网吧、小美容洗浴场所、小生产加工企业。
本次专项整治共有七项要求:
●城中村全部建立支援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队,定期开展消防自查;
●有市政管网的城中村,必须全部按标准安装室外消防栓;没有市政管网的城中村按照相关标准,设置室外水源及消防水桶等取水设施;
●城中村主干道保持畅通,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小于4米,营业摊位划线经营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;
●3层以上(含3层)的出租屋须具备第二安全出口,出租屋及门面房不得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品和设置液化气充装点;
●城中村建筑的楼梯间、门厅、楼道内不得堆放杂物,杜绝电动车在上述地点充电;
●门面房、出租屋配备灭火器及消防水桶,3层以上(含3层)的出租屋,每户必须配备安全绳、防烟面罩等逃生工具;
●城中村村委会(居委会)定期对出租屋、门面房经营者等进行消防知识、防火自救技能培训。
消防安全检查不达标就擅自投入使用的出租屋、门面房等一律停业并临时查封;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品、设置液化气充装点的一律依法取缔;违规存放电动车、安全疏散条件不达标的建筑将被临时查封;人员密集场所妨碍逃生和救援的门窗等设施、堵占消防车通道的设施一律拆除。
涧西区唐村、同乐寨村,西工区东下池村、金谷园村,老城区新生社区,洛龙区皂角树村等6个城中村是本次专项整治挂牌督办的重点。